黄觉民

    光绪辛丑年(1901)年,檀山村东紫屋发生了一起打劫案,三名劫贼被斩首示众,案情如下:

    一天夜晚,檀山村东紫屋主人黄典卿被犬吠声叫醒,他立即披衣起床,发觉屋外情况有些异常,于是把长工李化成叫了起来。李手持虎叉和主人一道来到户外审视,只见有人正在墙上挖洞,李见是一群手持刀棍的贼人,有几个还用柴炭涂黑了嘴脸,便将虎叉用力掷去,但未击中。盗贼放下挖洞,十多个人蜂涌夺门而入,首先抓住黄典卿和李化成,用绳索将二人捆在木梯子上。黄的儿子媳妇闻讯,知道寡不敌众,从后门逃走,奔往山那边的学堂屋求救。黄典卿的妻子则被关押在一间杂屋里。

    盗贼们将整个东紫屋翻遍,把值钱点的东西搜罗殆尽,共计13担。他们作案的时间很长,但慑于盗贼人多势大,上下屋的人都不敢拢边,只眼睁睁地望着强盗们挑着财物扬长而去。

    案发后好几天,黄典卿一筹莫展,只是坐着干着急。亲戚中有一个叫杨峰朋二太爷的,对黄典卿说:事到如今,你干着急也没什么用,倒不如忍痛卖掉几担租,告到官府破案。黄照办了。不久,长沙府派官员带亲兵下乡办案。黄典卿年老,急得卧床不起;儿子又有口吃的毛病不会说话,当官员要过堂问明案情原委时,竟无人出庭。不得已请示差官许可,派黄的媳妇出堂申诉。她一五一十地将案情作了陈述,差官很满意。后经侦查,为首的案犯为杨双泰,但已潜逃,不久在离金井四十多里的西边山林里,他正用抢劫来静鸟铳打鸟,衙门派兵将他捕获审讯,他供认不讳,并供出其同伙。经府台复核,将首犯杨双泰及另两名同案犯首判处了斩刑,其余的分别判了有期徒刑。按照上司命令,将三个罪犯首级分装木笼,先挂在东紫屋门外树上示众三天,而后又挂在石圹桥头示众三天,每天24小时由屋主派人守护,以防把人头偷走或出现其他问题。

这件事已过去96年了,当时的《大清律典》量刑是够重的,算得上是“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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