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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古典优雅,欲语还休,用大量抛举和跳跃等肢体语言来表达对自由的渴望,对爱情的拥抱,百老汇歌舞剧则一般自由奔放,用歌声、现代舞和一些段子来抒发情感,很平民化。芭蕾舞演员仿佛是在一个玻璃高台上跳舞,而歌舞剧演员则是在我们身边歌唱。

我的口味很平民化,就如同我一直没能进入西方古典音乐的世界一样,对于西方气质很浓的芭蕾我很难引起共鸣。

欣赏过两次芭蕾舞《天鹅湖》,其中一次是世界顶级的英国皇家芭蕾舞团表演的,可我很不争气,竟然在剧场里睡着了!而且尴尬地醒过来又睡,睡了又醒,很不成体统,至今只记得最后那只可怜的白天鹅从一个台子上跳下去。幸亏没有在古老的剧场里当着一屋子穿晚礼服的绅士淑女面打呼噜。

照说我罗老师也不至于这么下里巴人啊,出了什么事?答案很简单,时差反应。从中国去伦敦的第一个晚上就受到邀请去看芭蕾,晚上看表演的时间相当于中国的临晨三四点,谁都不可能睁开眼看戏。虽说这个理由也挺有力的,但朋友还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一言不发地从剧场离开。

后来在旧金山又欣赏了一次由二流的旧金山芭蕾舞团表演的《天鹅湖》,这次没睡着,部分原因是,旧金山芭蕾舞团的女一号是中国大陆过去的一位上海谭美女。但是这次我又受不了剧场里的冷气,两只手抱着胳膊缩成一团,时不时地搓一下胳膊,导致旁边一位女士忍无可忍,对我说,我知道剧场里温度比较低,但是拜托不要影响其他观众。

有一次在纽约过圣诞,朋友请我去看芭蕾《胡桃夹子》,照说也是世界最顶级的芭蕾表演,可我还是激动不起来,看得哈欠连天。现在想来,我似乎天生就对这种靠严格训练和清规戒律呈现出来的舞蹈形式很是排斥,我喜欢那种大街上老老少少无论胖瘦美丑都可以随着音乐扭起来的舞蹈形式。

比如说,第一次给我震撼感的歌舞剧,是在伦敦看的《沙漠妖姬》Priscilla, Queen of the Desert。

那次在伦敦呆了四天,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英国皇家芭蕾、不是海德公园不是奢华至极的里兹酒店或者大英博物馆,而是这个当时火爆西方世界的歌舞剧《Priscilla, Queen of the Desert》,有人将其翻译成《沙漠女王》,不知道是不是妥帖,因为这里的QUEEN指的是男同性恋者反串女性,靠舞台表演为生的职业。很多中国人不会明白女皇原来是这个意思,我想换个翻译词汇,但想不出更好的。

剧中有三个主角,其中两个是靠反串表演为生的男同志,而且是一对恋人,另外一个已经从舞台上退休,是一个变性人。他们三人同行从悉尼出发,穿越澳洲的荒漠前往一个小镇,去见男主角的前任女朋友。这一路上路过了很多闭塞的小镇,当然也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最后,男主角见到了从未见过面的小儿子,一直以为儿子不会接受他这样一个让众人耻笑的父亲,但是发现多虑了,儿子很爱他,一直想他。

由于这个歌舞剧非常有名,在西方国家有至少两个版本同时演出,当然包括百老汇。两年后在百老汇又看了另外一个美国纽约当地剧团演出的歌舞剧《沙漠妖姬》,新鲜感降低,感觉没有伦敦的那个版本好,前者貌似是澳洲一个剧团表演的。

上面的剧照是1994年的一部澳洲同名电影的海报,其中三位主演后来都成为了好莱坞的明星。这个舞台剧是根据当年的电影改编的。其中的男主角就是后来在黑客帝国中演那个反派史密斯的人。

作为一个中国人,类似主题的电影和舞台剧都是禁止传播的,所以给我冲击很大,我去过泰国但是没有看过他们的人妖表演,所以是第一次在舞台上见识这个花团锦簇、大红大绿的世界,还有澳大利亚中央大荒漠的各种风土人情,各色各样的社会底层人物,无不让人开眼界。

我知道这样的舞台剧要是在中国演出,肯定会有一大片批评谴责的声音出现,甚至宣传部门根本不会允许其演出。很可惜,真心希望我们国家更加包容一些,愿意将上面这些特殊人群平等对待,不再歧视。我们能接受小鲜肉,为什么不能接受这些同志和变性人?大家都是为了谋生。

《沙漠妖姬》打动人心的主要就是这些西方社会被践踏被歧视的最底层人群展现出来的友谊、善良、不屈不挠,这也是为什么在伦敦的剧场里,大伙儿时不时发出欢呼的原因。

不管社会角色如何,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和人生。

西方孩子大多数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很具体,因为家长老师经常会鼓励他们思考这样的问题,而每个中国孩子时时刻刻放不下的都是自己的家庭作业,谈梦想的时候往往不知所云,要么高大上要么只是一顿美餐,对于梦想这样的东西普遍懒得花时间去想。

我们都可以尝试花点时间去寻找一辆叫做 PRISCILLA 的巴士,在这台个性张扬的车上,乘客和你是一个圈子,你们会成为一辈子的朋友,互相帮助互相提醒,一起去穿越严酷的沙漠。

百老汇 BROADWAY

[2012年元旦]:去年在伦敦看了这部这几年红遍全球的歌舞剧之后,没想到纽约的朋友也给我买了这张票,于是今天又去百老汇看了这部“沙漠女皇”(Priscilla – Queen the Desert)的第二个版本。男主角没有伦敦的漂亮,但是有些配角要高出一筹,基本上总体没有多少变化。

整个剧场还是座无虚席。虽然来百老汇演出应该有一些日子了,但是很明显这部以舞台表演的男同性恋为题材的喜剧受到了全世界观众或者说西方观众的好评。有很多东西是有创新性的,人们来看这部舞台剧估计更重要的是看个新鲜,感动是其次。

过段时间还要看现在纽约最火的一部舞台剧“战马”(WAR HORSE),据说也是舞台效果让人震惊。[后来被斯皮尔伯格拍成了电影] 看到时代广场和百老汇的热闹,不难明白为什么纽约会有这么大的魅力。

我们在伦敦定的酒店是著名的THE RITZ LONDON,法国人在几十年前开的古老的里茨酒店,全球所有顶级奢侈酒店的鼻祖。国内没有Ritz酒店,这个品牌几十年前就不开连锁了,连美国都没有,但是国内有奢侈的丽思卡尔顿酒店Ritz Carlton,两个品牌应该是父子关系。

这家酒店一个晚上的标间要600英镑,而我们住的是顶楼的套间(由于生意不景气,同时由于旅行社的努力,酒店给我们免费升级为套间,不过对这种老式酒店,顶楼也只有几层)。600英镑还要另外算税金和服务费的,所以七七八八算一起,一个晚上合人民币差不多一万。我有些饿,在酒店客房点了下午茶,要三十几英镑,外加服务费,差不多500块钱,虽然不要我出钱,但实在有些心疼。

里兹酒店应该在全世界只欧洲有四家店:巴黎 – 伦敦 – 罗马 – 马德里,都是法式奢华的代表。里兹的名称来自于法国传奇酒店管理大师里兹先生,他本来是帮别人管理酒店,后来自己发展,创立了以自己的姓作为酒店名称的里兹巴黎店,以一系列独创的经营理念和全新的奢华生活方式大获成功,于是在伦敦开了第二家店,更是引起了当时伦敦人的震动。他的一些经营理念至今仍然让我们赞赏,比如他将酒店员工的待遇提高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这样他们才能体会到被普通人仰视的尊贵,给客人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伦敦里兹酒店当时的贵宾客人包括国王爱德华、女王伊丽莎白和她的母亲,还有丘吉尔等。他们去这家酒店都是为了喝下午茶,并欣赏其无与伦比的设计。尤其是那个叫做“棕榈堂”Palm Court 的一楼茶厅,我每次上下楼经过那里都会体会到一种被奢华拥抱的感觉,满眼都是衣冠楚楚穿着高档礼服的绅士淑女。请看下面的图片。

这就是伦敦人100年来最向往的喝下午茶的地方,上流社会生活圈的标志。“棕榈堂”Palm Court 每天都是满的,事实上要在那里预定一个位子需要提前好几个礼拜。

外面的过道设计得高大宽敞(按照当时的标准),暗红色和奶黄色的地毯和墙面材质搭配得很温暖,四通八达。建筑师和酒店管理者里兹先生非常聪明,他们将室内的感觉延伸到了这个公共走道,每次我经过那里就忍不住想坐下来看看周围。因为它是过道同时也是酒店的核心区域,应该设计得更具有凝聚力,而不是不同功能区间的界限。相对而言,我们住有些商务酒店的时候,在过道上走甚至会有阴森森的感觉。

一楼有个餐厅,也是需要提前几个礼拜才能订到位子的,记得好像也是要求穿礼服,但是吃早餐不需要,我没有带西装去伦敦因此只在那里吃了早餐。

虽然在国外生活了不少时间,但是一直到现在还对他们的菜谱有些头大,很多词汇都搞不懂,所以点早餐的时候那个法国男服务员有些吃惊我竟然连一些基本的饮食常识都不懂 – 可是我怎么可能知道那个英式鸡蛋卷中包了一些蔬菜和蛋,而这种蔬菜是由顾客来选择的?这么简单不入流的东西还搞得这么复杂!

不会做美食的西方民族经常花过多的精力和时间来准备一些不实际的东西,桌上一大堆碟子刀叉和酒杯,但做出来的菜品也就那么几样,他们在美食方面真是缺乏创意。另外这些西方民族花在餐后点心上的心思也太多了,导致他们的主食和中华美食相差了一百倍。我这人从来不吃甜食的,所以向来对他们的餐后点心一直没有好感,难怪他们一个个那么肥。

从一楼坐电梯上去是客房,地下室则是赌场。这里的赌场是要有门票才能进去的,闲杂人员一律挡在外面。里面的最低赌注都很高。我对赌博没有兴趣,当然不会去光顾。

一楼还有一个区域我没有去,就是他们的珠宝店,里兹酒店有自己的珠宝品牌。

电梯我只看到一部,不知道122间客房怎么可能只有一部电梯,而且很小,和现在别墅里的家庭电梯一样,四个人就很挤了,可以想象100年前的电梯是什么样子。这台旧电梯里的装饰油画也有些历史了,Richard 的两个伦敦朋友、K、以及美国来的Sandy都是古董鉴定专家或者古董商人,对其水平一下就看出来了,齐声说质量低劣,大概是当年的酒店经理为了省钱,买了个糊弄人的画,说不定还是深圳产品。

K对于古典音乐也非常在行,告诉我一楼演奏的乐队很搞笑,水平也是很次。我不明白这么奢华的酒店为什么会在这些方面如此随意,酒店管理者应该知道演奏者的水平高低的。也许是经济原因,因为楼上的住店客人实在是少得可怜。K对此一笑而过不觉得这些对酒店的形象有什么影响,这些人在乎的是其历史底蕴。咱们中国人反倒喜欢挑剔,生怕花了冤枉钱。

K 出生于伦敦,20出头的时候也非常向往里兹酒店这种有钱人光顾的地方,这次决定住在这里,主要是为了圆自己当年的一个梦。

一直到现在,酒店都不允许参观,进入一楼喝茶的地方都需要严格盘查。我代理的一个伦敦室内设计师Karen女士来里兹酒店拜访我,就被挡在了最外面的大堂里,幸好我出去接她才避免了她的尴尬。

房门钥匙是那种老式的,每次出门都要将钥匙放在大堂总台保管,避免在外面弄丢。大堂里有一个矮个子老人,大概是礼宾生,他的主要工作是对客人打招呼问好,他记忆力特别好,客人第二次去,他就知道说:“欢迎再次光临”,让客人心里很舒服。

K的哥哥Richard 生前在伦敦有个小公寓,在温莎郡有个集装箱改造的小别墅,K决定把一部分老哥哥的最后一点骨灰撒在小别墅后院。一年前我们还有另外五个RICHARD生前住在温莎郡小镇上的老朋友在他房子的后院一棵大树下,一个蓝草莓盛开的地方,举行了一个花葬🌸🌸仪式,撒了一部分骨灰。

一年之后再来伦敦,是为了料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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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撒骨灰之前,我这个中国男人和一位吉普赛中年妇人之间起了一个小小的冲突。

这次再来温莎郡,离 Richard 老先生去世已经过去一年了,这个时候他的乡间集装箱房子已经出售给了一家吉普赛人。当地人对这些低素质的吉普赛流浪者们很恐惧,经常会出现一家吉普赛人的迁来把其他邻居都吓得搬走,然后整个社区房价大跌的事件。这次也不例外,新来的吉普赛人对Richard的老邻居,一对白人退休夫妇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夫妇两个看上去很壮硕,四十岁不到的样子。

老邻居退休前一个是飞行员一个是空姐,他们请我们吃饭,和我们讲,这一家新邻居的到来已经迫使他们开始在其他地方寻找新房子了,同时,老空姐还和我讲,以前他们和Richard之间的关系有多么和睦。Richard有一只狗,每天都会从花园之间的小门下面钻过来,到他们这边串门,每次停留的时间和来串门的时间都异常精确,十年如一日,从不间断,一直到老狗平静地死在家里等前廊上。

空姐阿姨的故事让我对这些吉普赛人心生好奇,于是站在邻居的花园这边远远地打量花园那边的人家,我看到了两个在花园里晒日光浴的身材很好的少男少女,还有两只同样漂亮的大狗在进进出出。老实说,虽然属于英国社会的低等民族,这一家人的颜值都很高,都很健硕。我在温莎的那个600年历史的古老旅馆里住的一晚上看的一个纪录片,介绍这些英国大城市周边的流浪者,他们文化水平都很低,小小年纪就辍学在家干活的情况很多,年轻男女打架斗殴非常普遍。

那些人直到今天还保留着很多传统陋习,看了让人很是担心。女孩子在出嫁之前不许一个人出门,必须和其他女孩子一起,而她们大多数16岁就辍学然后结婚了,要是超过17岁还没有结婚就成老姑娘了。

他们住在随时可以开走的房车里,因此叫做流浪者,一大家子人拥挤在一起。有些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几岁的女儿受其他小朋友尊敬,会花重金将女儿打扮成一个公主,当然效果适得其反,因为那个公主的裙子设计得恶俗和愚蠢,结果被其他小朋友当作笑话。

纪录片的主线是一个17岁姑娘的婚礼,她的新娘拖地长裙竟然会在正前方高高拉起,完全暴露出她的大腿。

毫无疑问这些吉普赛人的整体素质是英国社会最低的,因此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现在眼前这对夫妇生了6个孩子,最大的男孩子17岁左右,家里还有5条狗。这么大家子人竟然准备住在一个两室一厅的集装箱屋子里!

由于温莎郡为了保护老房子,想建新房子非常麻烦,所以当年Richard只能买来一个房车放在自己的地块上。他一个人住有两室一厅也可以了,但现在要容纳8个人和5条狗则实在太小了。我们可以想象这些吉普赛人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好在房子外面还有一个杂物间,没有水电更没有暖气和空调,但是这个家庭准备让自己最大的儿子住在里面。

怪不得这对白人夫妇会很担心。他们家的房子只有两个人住,但是面积至少是那一家吉普赛人的房子的5倍。住在这个新流浪家庭另外一侧的是一户有钱人家,某家大公司的CEO。那户人家好在有高高的围墙保护自己的隐私和财产,但是估计很快他们会注意检查自己的门锁的。毕竟谁都知道吉普赛人最著名的不是他们的歌舞而是他们的偷盗打架。

我们中国没有民族之间的高低贵贱的观念,汉人从来不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但是我们都多多少少有些崇洋媚外。

我注意到电视节目中的流浪者都不丑,也很少看到白人社会中遍地都是肥胖者、坐轮椅老人的现象。这些不太受现代文明约束的流浪者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似乎很自然地筛选掉了那些丑陋基因和疾病基因,而同时,他们也把野蛮和愚蠢的基因留了下来。

我对吉普赛人的认识很肤浅,当K把最后一点骨灰拿出来的时候,我很自然地准备打开两家花园之间的那个小门,准备去和房子主人解释一下。

还没靠近,院子里那个壮硕的吉普赛妇人厉声喝问:“What are you doing!” 一下子把我怔住了。她的喝问如此粗鲁,让我一下子感觉受到了羞辱,因为她的语气很明显把我当成了贼。K在我身后马上改口:“We are just following the fence and toward the tree…” 然后沿着篱笆走,一边走一边在两家之间的灌木丛中撒骨灰。这个妇人在篱笆对面紧随不舍,仿佛一只母狼,随时准备把入侵其领地的外人撕成碎片,这种毫不遮掩的母兽行为让我大吃一惊,不仅仅在西方国家从没见到,在所有去过的发展中国家也未曾见过。双方气氛很紧张。妇人的老公一言不发地跟在老婆身旁,一脸疑惑,不知道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在干嘛。

老飞行员赶紧和对面的邻居解释,K是房主人Richard的亲人。吉普赛夫妇明白了,妇人闭了嘴不再抱怨,壮硕的老公满脸歉意:“I would have invited you to come this side if you told us. ”

事后想想,其实错主要在我身上,我是个没什么隐私观念的中国男人,远远地观望人家的院子房子其实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应该是我这个有色人种的粗鲁行为激起了对方的防备心。毕竟,他们自己是一个受歧视的少数民族,心里一肚子火,不敢对白人宣泄,对我这样一个亚洲人还不逮着机会一顿胖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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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撒骨灰仪式有点像一个浪漫的冬日花葬,我用K的新DROID手机拍了一些录像,Richard那几个上了年纪的朋友都很惊奇,原来手机还可以拍出那么高质量的录像,很高兴可以留作纪念。他们和逝去的Richard都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除了Richard二十多年的邻居外,有一个霍华德是专门从纽约飞过来的,他和Richard半个世纪前就认识了,当时我还没有出生。一个80多岁的老人特意从那么远的地方飞过来只是为了老朋友的撒骨灰仪式,这份友情让我很感动。

通过K和这些朋友的言谈我大致了解了Richard的一生。他是家里的长子,被过继给了自己的没有儿女的姑母姑父,姑父是犹太人,会做生意但是很抠门,所以Richard 没有真正融入这个新家,他一生没有结婚,对朋友和自己的弟妹家人都很好。

他是英国皇家空军出身,和两个邻居一样,大半辈子也是在英国航空公司工作,大概是因为天生的艺术气质,加上相貌英俊,他当时在英国航空公司是负责所有前往伦敦的艺术家和名人的接待,这些人有单独的通道,他就代表英国航空公司在机场迎接这些来自百老汇或者俄罗斯的舞蹈家、演员等等。

他一直住在老家一个村子里,以前的一个邻居是一个很有钱的老妇人,和Richard一样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也是一辈子没有结婚,死了就将自己住的大房子和很大一片土地都给了生前最好的朋友Richard。

现在Richard也死了,同样没有后人,这些都变成了现金让远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兄弟姐妹们继承。

在英国美国,到处都是单身老人,他们所选择的人生道路是西方价值观的典型体现,就是: 宁愿不要家庭,也要自由,宁愿不要后代,也要追求爱情。而中国则相反: 宁愿不自由,也要有个完整的家庭,不自由的人生是完整的,但是孤身一人是可怜而且残缺的人生。爱情可以培养,可以将就,但是必须有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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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上午,K约了两个RICHARD生前的好友,加上K的大老远赶来的美国朋友SANDY一起,五个人前往伦敦海德公园撒骨灰。

一大早,公园里的人不多,有些清冷,这正好让K将骨灰撒入天鹅湖中,因为人多了会被看见。

我估计有这一条规定大概是因为有很多英国人会选择这种方式处理自己的骨灰,我自己也觉得也比埋在公墓里强。今天下午第一次看了《非诚勿扰II》,香山说希望将骨灰放在一个花盆里,种上一盆四季常青的绿萝,放在公司门口。我觉得这主意真不错。估计也是王朔喜欢的结局,看过《非诚勿扰II》后感觉王朔没那么愤世嫉俗了。

位于寸土寸金的伦敦市中心的海德公园原来很大,比我想象中的大多了。湖中的天鹅和野鸭一点也不怕人,据Richard的朋友说,不仅湖里的每一只天鹅都是女王的财产,整个大英帝国的所有天鹅都是女王的财产,这些甚至都写在了法律里面。这些硕大白天鹅的长长的优雅的脖子其实力气很大,据说它们被激怒的时候可能会用那个脖子来袭击人,不小心的话胳膊都会被打折!

当然我们对天鹅很友好,它们纷纷朝着K和另外几个人靠拢。K在向湖中一边撒骨灰,一边向另外一个世界的大哥问好, 并介绍参加告别仪式的所有人。那些鸟儿将骨灰当成了鸟食,纷纷去水里面捞。我则忙着摄像:天鹅、老人、静静的湖泊、草地、大树、不远处的宫殿、天上人间、来世今生…

现在那个简陋的塑料骨灰罐里经过三次“Ash Scattering”只剩下四分之一了,K要带回美国旧金山去,然后邮寄给Richard远在加拿大的侄女保存下来。

K的姐姐 从英国嫁到了加拿大;K最初是被伦敦苏富比拍卖行派遣到了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分公司当鉴定师,从此没有再回国。

海德公园里的主角是戴安娜王妃,虽然她已经逝去很多年了。我们进入公园之后首先被谈起的公众人物就是戴妃。他们告诉我,戴妃去世后,鲜花在她的王宫大门前整整铺开了几百平米!

海德公园里还有一个小公园,以一个环形溪流+循环流水的形式表达人们对这个王妃的爱和生生不息的理念。

公园里还有一个露天游泳池,就是天鹅湖的一部分。虽然由于天鹅和野鸭的粪便会让湖水变得不那么洁净,但是夏天仍然很受市民欢迎。

从公园里可以看到泰晤士河畔那个巨大的“伦敦之眼”摩天轮,我坐过一次,没有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这个城市让我最难忘的,还是那些形形色色的英国人,他们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系统里生活一辈子,让我意识到,自己其实也可以选择很多种活法。

比如说,选择在自己死后,让名声继续活在世上,就像戴安娜王妃。

过年前K从旧金山出发,我从香港出境,分别前往伦敦会面。我们在温莎呆了4天,在伦敦也呆了4天,然后各自回国。这段经历我永生难忘,一是亲眼目睹了一个英国家庭在故国永远地划上句号,二是温莎古城和老伦敦上流社会给我留下的印象。

1. 误机

本来应该是16号从香港机场起飞经过多哈去伦敦的,结果由于看错了机票上的时间,将12:45PM看成了中午,没赶上当天半夜已经起飞的航班,只好等到17号临晨才起飞。

🐰

教训: 在英文里, 12:45 PM是指半夜,0:45AM也是半夜,中午十二点四十五要写成 12:45AM。

在多哈换飞机很快,但是我注意到,由于出发前有基地组织放出风声要袭击伦敦,所以在中东的多哈机场,飞往伦敦希思罗机场的航班候机厅有英国便衣警察在盘查每一位乘客。我虽然不是中东人更不是穆斯林但是仍然受到了盘问。

好在整个警戒的氛围并没有让我过分担心。卡塔尔航空公司在欧洲不断宣传自己是五星级的航空公司,他们的航班和服务质量的确不同凡响。因此虽然飞机上大概有一半是中东人,但是整个氛围还是比较正常和轻松。

在候机厅第一次见到了中东女人全身上下蒙着黑纱连手都不能露在外面的异国情调,心里还是有些紧张。

到达伦敦之后原本以为第一次光临英国,移民局会问很多问题,结果几分钟就让我过去了,比起美国简直是放松十倍。

希思罗机场感觉比洛杉矶国际机场还旧。另外,估计是由于要严格检查行李的原因,我们在机场等了至少半小时以上才等到行李。

终于见到了举着行李牌的接我的印度司机,他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2. 温莎乡村民宿

车子开往温莎郡,一路上我看到的景象和美国很类似,和亚洲国家则完全是两回事,这里的人口密度低多了。和我熟悉的加州不一样的一是天气,那里永远阳关灿烂,英国则灰蒙蒙的,另外,英国的房子比加州小很多,颜色也没有那么地中海。

大概40分钟后车子开到了温莎郡的一个小镇。K定的旅馆是一栋15世纪的古老别墅,能够保存到今天不倒,还能够营业,说明这房子能量场很高,生命力很强,对吧?(我最近在尝试了解能量场这玩意儿。)

我们的那个卧室以前是房主人的主卧,是一个套间,地面是木板,每走一步都吱吱呀呀作响。

你能想象吗?我只有1米68,过那个门还必须低着头,也就是说门洞的高度只有1米6左右! 不知道这是几百年前英国人的正常身高,还是由于当时建筑技术的原因才把门都做得这么矮小。

后来我特意就这个问题问了一个当地的英国朋友,他说确实这是普遍现象。

那不知道600年前的中国人平均身高是多少,记得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博物馆看到的文字介绍说当时的中国人也很矮。

我还好,小时候乡下老房子的门也只比人高一点,所以比较习惯,但K就惨了,被门上方那根几百年的木头碰了两次,额头都出血了,枕头上都血迹斑斑的,做卫生的大妈不知道会如何联想。

没时间去找照片了。。。这个古老旅馆的建筑风格是最常见的那种。黑色的是木头,大部分是当地盛产的橡树,白色的就是普通的外墙涂料,不知道为什么能保持这么干净。比起地中海的建筑风格,英国风格丑多了,我以前是做这一行的,美国在加州大开发的时候,几乎没有选择英式风格,全部是地中海风格的建筑,是有原因的。中国后来的别墅设计也同样绝大部分是地中海风格。

所谓地中海风格,就是意大利西班牙这两个国家的风格:热情洋溢,土黄色外墙为主,弧线比较多,柔和。很类似南欧人的民族性格。

客人来了从楼下一道门进去,说是前门,但很窄小,和美国中国的房子相比,这里任何一个地方都显得局促。我们看新闻里的唐宁街十号,也是一道小门。难怪英国人擅长古董鉴定,他们习惯了在小事物当中寻找大名堂。

这个老房子的餐厅客厅面积倒是不小,或者说在土地紧张住房面积都很小的中国人眼里不小,但是一楼的房间尤其是客厅出奇地矮,我这样的身高,跳起来估计头都可以碰到天花板,还不用伸手!

从一个很小的楼梯间上去,楼板在吱吱呀呀作响,我提着一个大箱子,一直很担心楼梯间被我踩断。

但是整个旅馆很温暖,他们有暖气而且效果还不错。当时只有我们一对客人住在这个旅馆,其他三间客房都是空的。

旅馆只有一名服务员DEBBY,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女士;她只在上午的时候来旅馆做卫生,并且负责回邮件和处理顾客预定和财务等。另外还有一个老太太ROSE,只负责做早餐。

这种私人旅馆在欧美国家很多,叫做BED AND BREAKFAST,就是提供住宿和早餐的简易客栈(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在汉语世界里还没有出现民宿这个词)。大部分时间整个房子就我和K两个人,自己想到厨房去拿东西吃或者做饭都可以,当然我们没有去做,也没有寻求许可,短短的几天时间我们要充分享受当地的美食!

这个小镇还保留着大部分的老房子,一般是两层楼,虽然没有进去但是K告诉我房间都特别小。

应该是成本的原因。

3. 温莎古堡

大家都知道温莎古堡,对于古堡是温莎古城的一部分,而古城是温莎郡的县城,这个知道的就不多了。

19号的清晨,K和我坐出租车到温莎古城,印度出租车司机和K都给我介绍了一路上看到的两个大名鼎鼎的地名:泰晤士河 THAMES和伊顿公学。原来泰晤士河在这里这么窄。

车子没有停下来,所以我对伊顿公学的印象只是后来站在温莎古堡上看到的古老校舍。

温莎城堡旁边就是温莎城,据说以前英国王室是从伦敦坐火车到这里来的,所以旁边有一个火车站,今天那里主要是旅游景点,但是据说这个火车站至今还有火车来往。

这个小城的街道不是常见的那种直来直往的现代都市,而是古城典型的不规则布局。

正好碰上温莎城堡皇家卫队换岗,都带着黑色高帽子,前面有乐队开路。

在一个来自中国的游客眼里,温莎是英国王室和皇权的象征,神秘而刻板。这种印象由于冬天万物萧条而加深,虽然古城街道上会看到衣着鲜艳的卫兵在热热闹闹地换岗,但这个古老的城市给我的印象至今都是虚幻的。也许是时差的作用,也许是文化差异,也许只是潜意识里觉得,Windsor就应该是虚幻的,他和王子公主一样应该只存在于黎民百姓的梦里,童话故事里,不应该对外开放。

温莎城堡的门票是10美元,可能比故宫要便宜。穷国和富国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穷国什么都贵,除了人工;富国则刚好相反。中国比尼泊尔等国要发达,他们的收入比我们低几倍,而商品物价,尤其是那些进口的物品,则要比中国贵很多(2003年在那里的印象)。

进到城堡里,大家随意走动,边走边听耳机里的解说。进入大门后我注意到院子,类似于中国古城里的“瓮城”,功能也基本类似,属于缓冲区,比城堡外安全但是进入里面的人还没有完全赢得信任,需要盘查和交接。这个瓮城的前方是另外一个大门 – 内城的大门;左右两侧是有些类似于长城的通道,环绕着内城,也就是整个城堡的外层。卫队不断地在这个通道巡逻,他们抗在肩上的枪会在行进过程中换肩,随时准备对城墙外射击。

城堡外墙有不少条形射箭孔,墙体很厚,靠近射手这边这个条形孔很大,便于弓箭手左右移动和瞄准,靠近外墙则缩小成小孔,也就是说墙体上的这个孔是里面大靠外则很小,这样敌人的弓箭很难射进来。城堡的后院外是很高的陡坡,而城墙本身也比较高,因此防卫没有这么小心翼翼。

温莎城堡的正中间是一个位于小山坡上地势最高的圆形宴会厅和议事厅(不是很肯定),如果城堡外层被攻陷,王室就会退到这里进行最后的顽抗,这个内城还有一条单独的护城河用来作最后的屏障,同时也提供最后的水源保障。

整个城堡呈条形状,中间就是这个位于高处的圆形大建筑,靠近正门和侧面这边是公共区和王室教堂,靠近另外一侧则是王室居住的场所,游客进不去的。人们只能隔着铁栅栏看那些大概三四层高的王室住所。

不过在他们呆在伦敦或者其他行宫的时候,这里并不是空的,女王会在英国选择一些受尊敬的艺术家和他们做邻居。这里面有一些古老的公寓是给这些被授予爵位的艺术家居住的。比如K的哥哥Richard就有一个芭蕾舞女演员朋友大半辈子都住在其中一个公寓里。

城堡里有一个小型博物馆,里面有逝去的皇后玛丽的小人屋收藏,还有皇家瓷器收藏和绘画展示。对这些我没有多少兴趣,倒是对那个著名的王室教堂 – 圣乔治教堂ST GEORGE’S CHAPEL 印象非常深刻。

以前对巴洛克风格没有多少印象,看了这个教堂才知道其魅力。进入教堂后看到有脚手架,K告诉我那个人在清理,事实上清理天花板需要一年到头不停的工作,因为左侧这种复杂的设计。

这个教堂不是特别大,但是里面有各个朝代的逝去的国王和王后(或者可能只能说大部分)的石雕或者铜像,大部分是躺着的遗像,也有亲王和公爵等重要历史人物。

最让我吃惊的是我看到的第一个躺着的白色大理石遗像竟然是法国皇帝拿破仑的。英国人竟然会将被自己打败的敌人也当作英雄而且供奉在皇家教堂里!在教堂另外一个角落则是英国的英雄,当时打败了拿破仑的某公爵。

从温莎城堡出来后司机开车带我们去看了附近的王室领地:农庄等。今天的王室仍然拥有这么大面积的土地、森林、庄园城堡。很多英国纳税人都觉得不应该给王室这么多特权,我觉得他们有理由反对。

4. 再见,故乡

之所以住在这个小镇上,是因为那里是K的故乡。小镇上道路两旁都是高大的橡树,一排排的房子平凡得有些可怜,和阳光明媚的美国加州相比,这个小镇上仿佛每一棵草都在叹息芳华已逝。

我们这次回到K的故乡主要目的是给其英国最后一个亲人,去世一周年的哥哥Richard撒骨灰。K带领Richard 的几个生前好友,将他的大部分骨灰分别撒在了他家的后院花园里,后来来到伦敦,又邀请另外一些他的伦敦的生前好友,来到海德公园,把最后的骨灰撒进天鹅湖里。

当然这是遵从亡者的遗愿。

K 去世前也交代我要把骨灰撒进天鹅湖里,这件事情一直没有做,因为没时间去伦敦。一小包骨灰我用布袋子装着,放在枕头底下,每晚陪我睡觉。

Richard 生前是一个装修公司老板,准确地说,他最开始开了一个宠物旅馆(半个世纪前!),后来把旅馆卖掉,大部分时间是收购旧房子,加固改造装修之后再卖出去。

这么一个听上去挺老粗的生意人还对古典音乐和芭蕾非常痴迷,他的一个朋友是皇家芭蕾舞团相当长时间里的首席女演员,她非常出色,以至于四十岁还在跳芭蕾,后来从顶级的英国芭蕾舞团退役后,又被日本芭蕾舞团聘用,继续跳舞,继续当首席。我们一起吃了一餐饭,这个曾经的世界顶级芭蕾女王身材娇小,恐怕最多一米五八的样子,离了婚,带着不到十岁的儿子独自生活。

在欧洲女人中,这样的身材是非常非常娇小的了。

为了方便看芭蕾表演和听音乐,Richard干脆在寸土寸金的伦敦市中心,芭蕾舞剧院旁买了个极小的老公寓,晚年主要住在那里。西方人对于音乐和艺术的痴迷是骨子里的,这种爱恐怕不仅仅是环境造成,可能音乐艺术的细胞已经通过进化植入到了他们的基因序列里。在英国、美国、加拿大,基本上找不到唱歌会走调的人,而在中国,恐怕至少一半会走调。

既然最后一个亲人已经去世,所有的财产都基本上已经换成了现金给了两个主要继承人K和加拿大的妹妹Patricia,这很可能是K最后一次回祖国英格兰,因此决定邀请我同行,难过的时候可以安慰一下,虽然我并不认识哥哥Richard。

多年前他们的母亲去世之后,是Richard作为留在英国的唯一孩子打理的丧葬事物,骨灰据说也是分别撒在了老家后院和海德公园的湖里。我没有问K,但是这两代人都分别选择让自己的骨灰洒在英国王室的领地上,应该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很多英国人对于王室的景仰,和对上流社会的向往。

海德公园的那个撒骨灰的湖泊旁边就是查尔斯王子一家的居所,当年戴安娜王妃就是住在那里。湖中有不少白天鹅,看到K撒骨灰以为有人喂食,都跑过来,把长长的脖子扎入水中去找。一群群海鸥也飞过来,围在一身黑衣的K周围,希望分点吃的,但没人喜欢它们,太野蛮,不如天鹅优雅。

K的老家后院是一片森林,和温莎城堡王室的后院的森林是同一片,中间有围墙而已。

戴安娜王妃芳华早逝,至今很多人怀念,Richard和K逝去几年后,就只有几个人记得他们了。